竞业禁止,又称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一种旨在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它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员工不得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或业务。
竞业禁止是指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法律措施。这种措施通常基于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旨在限制员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或业务。
竞业禁止协议是某些公司为了保证自身商业机密的安全,要求其雇员在离开公司之后在一定时间内不得与竞争对手从事任何行业相关的工作或事务的协议。这种协议在某些行业中尤其常见,如高科技、金融、咨询等。
竞业禁止是公司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定应承担的忠实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公司法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属于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竞业禁止并非无限制,它需满足以下条件:1)限制对象为负有保密义务的特定人员;2)限制行为为与特定营业具有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竞争性特定行为;3)限制期限一般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的一定时间。
竞业禁止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该法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竞业禁止作为一种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保护用人单位利益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了解竞业禁止的定义、目的、协议、法律依据等内容,有助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更好地应对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