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6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在市场上流通。这意味着第四套人民币已经退出了市场,不再是合法的交易货币。在该公告中还规定了一些别致的特征,比如第一次在人民币上使用固定的人像水印、第一次印有盲文等壹。
1.第四套人民币的使用历史
第四套人民币是1987年4月27日发行的,它是中国人民币的第四套货币体系。第四套人民币包括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5角纸币和1角硬币。该套系列的设计问题为"科学技术",正面图案是位于故宫博物院的中央轴线上的两株郁郁葱葱的白玉兰花和大金鵰,反面主要是中国科学家和科学研究的场景。
2.第四套人民币的特征
第四套人民币具有一些别致的特征,包括:
使用固定的人像水印:这是第一次在人民币上使用固定的人像水印。这种水印在折射光和透射光下的观察效果完全不同,具有极好的防伪性和鉴别性,是中国人民币制作工艺上的一大进步。
印有盲文:第一次印有盲文的人民币也出现在第四套人民币中。这种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方便视觉障碍者使用人民币。
面值的流通范围:第四套人民币的面值范围包括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5角纸币和1角硬币。
3.第四套人民币的停止流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6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在市场上流通。这意味着商家和个人不能再使用第四套人民币进行交易。
4.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
商家和个人继续使用第四套人民币进行交易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了人民币的流通和买卖,流通中的人民币是不允许买卖的。因此,任何在市场上交易第四套人民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5.对第四套人民币的投资意义
虽然第四套人民币已经停止流通,但对于收藏人士来说,它仍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特别是对于那些持有稀缺的或加工后的第四套人民币的人来说,他们可能能够在中长期内获得较高的回报。然而,在投资第四套人民币时,也应当警惕目前的炒币行为,注意规避风险。
6.拒收第四套人民币的行为
尽管第四套人民币已经停止流通,但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仍然会出现拒收第四套人民币的情况。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遇到违法拒收现金的情况,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举报,例如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的举报电话是0851-83927505。
第四套人民币自2018年5月1日起已经停止流通,商家和个人不能再使用第四套人民币进行交易。任何在市场上交易第四套人民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尽管如此,对于收藏人士来说,第四套人民币仍然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遇到拒收第四套人民币的情况,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