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设立的一种住房保障措施。申请经济适用房需满足一系列条件,以下将详细解析这些条件。
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在户主户籍地拥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实际居住满3年:申请家庭成员需在户籍地实际居住满3年。
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必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住房出售: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或赠与等行为。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或年均收入符合标准: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或家庭的年均收入必须符合所在地区公布的标准。 无自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无自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2019静安区经适房申请条件:静安区于2018年11月下旬正式启动第七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预检)、受理工作。 西安经适房申请已停止:西安经适房资格申请已于2019年开始停止。
洛阳瀍河区银河小区申请条件: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得申请:1.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有住房出售或赠与等行为;2.家庭成员人均住房面积超过16平方米。
开展2019年经济适用住房申报工作: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会发布相关申报工作的通知,如福鼎市城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申报工作。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户籍、居住、家庭成员关系、住房出售记录、收入与住房面积等多方面的条件。不同地区和项目可能还会有特定的申请条件。申请者需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确保符合所有申请条件。